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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赘婿

锦绣老狗 著

都市小说连载

都市小说《现在的赘婿主角分别是汤可敬范志作者“锦绣老狗”创作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剧情简介如下:刚过一对夫妻来补办身份当我输入那位丈夫的指纹系统报显示这位男子的指纹和一桩 22 年前的旧案里的一枚指纹吻那桩旧案是一桩灭门一家四一口没案发地离我们这里千里之嫌疑人是这家招进来的上门女他在案发后销声匿这起案子一直悬而未很这位男子也是上门女但他和其妻子矢口否认去过案发并坚称两人是初初而且 22 年前他还是一位十来岁的少根本不可能...

主角:汤可敬,范志强   更新:2025-05-23 18: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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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年,一对夫妻来补办身份证,当我输入那位丈夫的指纹时,系统报警。

显示这位男子的指纹和一桩 22 年前的旧案里的一枚指纹吻合。

那桩旧案是一桩灭门案,一家四口,一口没剩。

案发地离我们这里千里之遥。

嫌疑人是这家招进来的上门女婿,他在案发后销声匿迹。

这起案子一直悬而未决。

很巧,这位男子也是上门女婿。

但他和其妻子矢口否认去过案发地,并坚称两人是初恋,初婚。而且 22 年前他还是一位十来岁的少年,根本不可能完成这种丧尸级别的凶杀案。更不可能结婚。

难道,我们的户籍系统出 bug 了?

没想到调查到最后,不是我们的户籍系统出了 bug,而是这个嫌疑人的生殖系统出了 bug。

1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汤可敬绝对不会来补办这个身份证。

那年春寒料峭得反常,户籍大厅的暖气片嗡嗡作响,像头垂死的野兽。汤可敬缩在钢制座椅上不安地搓手时,我正对着指纹采集仪发怔——机器突然发出尖锐的警报,像是被人掐住脖子的公鸡。

二十二年前的卷宗泛着尸斑般的黄褐色。

那年冬夜,千里之外的赵家宅院里,四具尸体在月光下排列得整整齐齐,像被顽童摆弄过的火柴人。上门女婿范志强从此消失在雪地里,只留下窗棂上一枚带血的拇指印。

同志,你们这机器准是抽风了。

汤可敬的喉结上下滑动,像卡着颗枣核。

他妻子把结婚证拍在柜台,塑料封皮上的并蒂莲已然褪成了青灰色: 这些年俺俩睡一个被窝,他杀了那么多人俺会不知道?再说了,二十二年前他才十六刚来俺家时瘦弱得跟个大公鸡似的,走路都踩不死个蚂蚁,他能杀人?

我望着指纹比对图上严丝合缝的螺纹,想起老法医说过的话: 人的指纹是阎王爷盖的生死簿,比菩萨的记性还准。

2

审讯室的日光灯管刺啦作响,汤可敬的供词在笔录纸上洇出潮气: 警察同志,俺真没去过那个地方。自打被俺爹捡回来,最远就去镇上赶过集。

他的结婚证内页贴着 20 年前的结婚合照,新郎官的下巴光溜得像刚剥壳的鸡蛋。

那是一个嫩得一掐就冒水的奶奶少年。

我到现在都记得他当时埋怨他妻子汤可爱的话: 我说不办不办,你偏要办,你看,办出事来了吧?

汤可爱不甘示弱: 不办咋办?不办你连疫苗都打不了再说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没干这事你怕啥?

这对可敬又可爱的夫妻大概还没想到事情的严重性,就凭这一枚指纹,基本就可以定性了。

剩下的就是例行核实了。

3

准确地说这次补办身份证是补办汤可敬的。

我看着他们俩的名字,傻傻地问: 你们是夫妻吗?这名字怎么看着像兄妹?一个可敬一个可爱?

他是俺家招进来的,所以俺爹就给他改了这个名,他在俺家这边应该是可字辈的。

这名字是后来改的?那他原来叫个啥?

那个嫌疑犯的名字叫范志强。

不知道,俺爹捡到他的时候他都快死了,头摔破了,摔到脑子都失忆了,啥都记不住了,忘了自己叫啥了。

4

汤可敬是他的老岳父汤大胆在山上捡来的。

22 年前的那个夏天的雨下得像老天爷在倒洗脚水,这个老猎户本想去后山捡被冲散的野兔,却在沟渠里捞起个泥人。

刚开始汤大胆以为是头野猪,结果扒拉上来一看是个人。那人右额角豁着血口子,雨水冲出的脸却白净得瘆人。

左侧腰上一道一尺长的刀疤更瘆人。

探手一试,还有气儿。

汤大胆便将这个泥水人儿背回了家。

这怕不是山鬼变的吧?大胆,你这回可是捡了个祸害。

村里神婆对着昏迷的少年直吐唾沫。

汤大胆不信邪,熬了三锅姜汤才把人灌醒。

少年睁眼时瞳孔亮得吓人,却说不出祖坟朝哪边,记不得爹娘唤啥名。

只是睁着一双迷茫大眼,一问三不知。

汤大胆叹了一口气: 这是还没醒过来神儿,估计是被山里的野猪给撵的,吓傻了,可爱啊,你烧点热水让他洗个澡,再吃点喝点估计就明白过来了。

少年洗了个热水澡,吃了两个大馒头,喝了两大碗小米粥,还是一问三不知。

汤大胆有点头大,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莫非是个傻子?

而吃饱喝足又洗了个透澡的泥人儿却活泛了过来,原来是一个唇红齿白的英俊少年。

汤大胆问: 你多大了?

少年答曰: 十六了。

看来不傻。

再问: 你从哪里来,叫啥名字。

摇摇头: 不记得了。

你腰上的疤是咋回事?

不知道。

汤大胆去问了村里诊所的医生,医生说: 估计是失忆了。可能滚进沟里的时候,磕到头了。

那为什么他记得自己多大?

选择性失忆。

5

选择性失忆是个好病,就像喝了孟婆汤,将不堪回首的前尘往事一键删除。

剩下的就是一个全新的少年。

汤大胆缺个儿子。

老婆生汤可爱时难产去世,只给汤大胆留下小猫一样的女娃子。

大胆,你他妈的运气真好,天上掉下个大儿子这有几多好,还失忆了,也不怕他以后再回家了,你就当儿子养着吧等他和可爱长大了就圆了房,招在屋里头,给你养老送终,几多舒服

汤大胆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 对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那敢情好,那就叫汤可敬吧。以后叫我爹,你就是我儿子了

汤可敬立马双膝跪倒,很清脆地喊了声爹。

少年跪地磕头的声响惊飞了枣树上的老鸹,汤可爱躲在门帘后偷看。

那年汤可爱好巧不巧也刚满十六,辫梢系的红头绳像两滴血,落在少年新剃的光头上。

6

从此这个一直是父女二人相依为命的小院里多了一位血气方刚的明媚少年,汤大胆终于过上了儿女双全的日子,心情像火箭一样天天满血。

汤可敬像只新生的羊羔,一声声爹叫得雨点一样密集又殷勤。

汤大胆抿着自酿的高粱酒,心花怒放。

失忆的日子果然美好得无以复加。

汤可敬像是生来就是汤可敬,不光爹叫得娴熟,样样农活也是拿得起放得下,像个在田野里操劳了半辈子的老农一样轻车熟路。

抡锄头的架势活像地里长出来的庄稼把式,给母猪接生比产婆还利索。

村里老会计眯着昏花老眼说怪话: 这崽子怕是黄鼠狼托生的,专往鸡窝里钻。

汤大胆听着却受用,高粱酒就着汤可敬新卤的猪耳朵,能把后槽牙都美酥了。

7

办身份证时汤大胆坟头的蒿草已高过碑文。

他是心梗去世的,去得十分慌张,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留。

但他去得心满意足,儿孙满堂,人生无憾。

去年清明供的是整猪头,汤可敬添酒时,一滴卤汤落在纸钱灰里,刺啦一声,惊飞了偷食的乌鸦。

汤可爱吸溜一下鼻子: 你去补个身份证吧,这样你就真正是我们汤家的人了,我爹九泉之下也就放心了。

18 岁那年,汤可敬和汤可爱成为夫妻。

他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

但他一直都没补办身份证。

为什么一直没有补办身份证呢?我问。

我爹在的时候怕他一补办身份证就找到家了,就不想给办,然后他好像也不是那么想办。

他也不出去打工,也用不到身份证,就一直拖了下来。

你们从来没有出去打过工?

没有,我们家是做卤菜生意的,忙得很。我老公烧的猪头肉是招牌,特别好吃。结婚那天他亲自下厨露了一手,一个村子的人都吃美了,不信你可以去打听打听。

8

结婚喜宴那晚的卤香飘了三里地。

新郎官亲自下厨烧了一个猪头。

后厨蒸汽模糊了窗上的囍字剪纸,汤可敬抡着铁钩翻动卤锅,猪头在浓油赤酱里载沉载浮。

闹洞房的后生们起哄: 新郎官这手艺,莫不是孟婆教的?

汤可敬在大家的赞叹声中将仙桌中央的猪头拆得滴骨不剩,胶冻颤巍巍裹着完整的猪脸。

红烛爆了个灯花,映得汤可敬手指关节发青——那双手正把猪舌片成透光的纸,刀刃过处,露出底下胭脂色的肉茬。

汤可敬一战成名,为自己婚后的卤菜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9

汤可敬烧的猪头糯得丧心病狂,像果冻一样,直接可以用勺子舀着吃,最绝的是这个猪头是整的,耳朵嘴巴眼珠啥的都完整无缺的各就各位,里面的骨头却拆得一干二净,所以严格地说这其实不是猪头,而是一个猪脸。

这道菜刚烧好端上来时,猪头扒在盘中,俨然是一个整体,颜色喜庆,所有的肉和皮都虽然保持原形,却已融化,竹筷已无能为力,以汤匙舀一勺入口,咸甜适度的汁液,黏人唇舌,美味不可方物。

可以说是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浓香醇厚而不失其味。

猪头各部分味道也不尽雷同,猪耳柔中带脆,猪舌软韧温柔,猪眼弹性十足,肉质烂如豆腐。最味美的是肉皮,胶糯香滑。

十六岁就会烧这样的猪头?

我心里冷笑。

这不是选择性失忆,而是根本就没失忆。

而且,汤可敬当年被捡时的年龄也绝对不会是 16 岁。

因为,范志强是一个厨师,也烧的一手好菜,也尤擅猪头。

户籍所对面有店铺在开张,鞭炮砰砰地响,空气里弥漫着残留的年味,我在残留的年味里翻着汤家卤味店的流水账。

二十本账册腌着相同的日子: 初七收猪头,十五熬卤汤,清明加卖青团。

他真没出过镇子?我问。

10

但是范志强当年都 24 岁了,汤可敬才 16 岁,整整大了 8 岁啊

我的头儿周队提醒我。

谁说汤可敬当年 16 岁?他自己说得对吧?他不是失忆了吗?选择性失忆这么精准的吗?啥都忘了就记得自己多少岁?我跟你说,年龄是个最容易遗忘的东西,我一个正常人都记不住自己多大,他一个失忆的人能记得自己多大?他在撒谎

即使他在撒谎,但长相不会撒谎吧?你看那结婚照,的确嫩得很呐

那你是不知道南北的水土差异,南方空气湿润,尤其养人,而像我们现在这个地方,空气干燥的小山村,冬天西北风,夏天东南风,刮得小脸通红,皮肤粗裂,同样年龄的人和人家南方人站在一起,我们的脸干巴巴的,像风干的土豆,人家的脸水灵灵的,像刚刮了皮的荸荠,别说 8 岁,相差 18 岁你都看不出来

我盯着汤可敬结婚照里那张脸,水乡出来的人皮囊就是经得起腌——南方潮湿的空气像卤水,能把四十岁的汉子泡成三十岁的嫩姜。

照片里新郎官的下巴光溜得像剥壳鸡蛋,可那双眼睛分明泛着老卤锅的油光。

周队从电脑里调出现场照片,那年冬夜,赵家大院的雪地上印着两串脚印,像对纠缠的蜈蚣。月光给四具尸体镀了层冷釉,最瘦小的那具蜷在供桌前,手里攥着半截红头绳。

当年法医说两枚指纹间隔三小时。

周队把烟灰弹进搪瓷缸: 先沾血的那个是范志强,后沾泥的是……

我突然笑起来: 你说会不会是范志强杀人时,他相好的在门外把风?

那你这话已经是拿准了汤可敬就是当年的凶手了呗?

不然呢?我都多余说这么多,凭指纹就可以落槌了

可是,年轻人,你忘了现场还有一枚指纹啊那个人也有可能是凶手。

但,如果汤可敬就是范志强,那是不是就说明他就是凶手,另一枚指纹就是路人?

应该是。

必须是不是凶手他跑什么?不是凶手他干嘛隐姓埋名装失忆?

现在失忆是不是装的还有待考量。

我们联系一下当地的警方再出一下现场吧,虽然这么长时间,现场已经没了任何意义。

窗外的雪越下越密,盖住了楼下警车新碾出的辙印。老挂钟的钟摆晃得人眼晕,我恍惚间看见二十二年前的范志强在雪地里狂奔,后腰的刀疤汩汩冒着血,把雪地烫出个黑漆漆的洞。

把汤可敬带着。

11

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汤可敬一回去就不是汤可敬了。

当地警方向我们出示了一把斧头,那枚不太清晰的指纹就是从这把斧头上提取的。

汤可敬却眼睛瞬间放了光: 这是我爹的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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